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初审,拟确定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为先进单位表彰对象,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收益与资本运营处处长何元胜为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06月07日至2019年06月0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江苏省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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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19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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